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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註冊組】轉知:「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」申請 (請符合資格者,於9/23前主動至註冊組提出申請)

發布日期 : 2024-09-03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9-03
一、本要點所稱清寒,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(以下同)50萬元以下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。本助學金分為上、下學期核發,國小生每學期1,500元整(即每學年3,000元整)、國中生每學期2,000元整(即每學年4,000元整)。

二、依要點規定,本助學金計入家戶年所得之成員為申請人之主要照顧者-父母(或繼父母、同性配偶);相關申請作業規定、表件格式請依本文所附要點、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(如附件)。

三、校內申請時間:請符合資格者,於9/23前主動至註冊組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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