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輔導處】轉知~公開遴選114年度符合資格之卓越特殊教育人員,敬請踴躍推薦。
發布日期 :
2025-01-20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5-01-20
公開遴選114年度符合資格之卓越特殊教育人員
為表揚卓越優良特殊教育人員,請各校推薦符合資格者並檢具相關資料於114年4月1日(星期二)前逕送本局彙辦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1月14日教特字第1145001426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704682號函辦理暨「教育部表揚卓越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三、推薦對象:
(一)國民中學、國民小學與教保服務機構之合格特殊教育教師、執行融合教育之合格教師、教保服務人員或負責特殊教育業務之行政人員。
(二)高級中等學校之合格特殊教育教師、執行融合教育之合格教師或負責特殊教育業務之行政人員。
四、需提送之相關資料如下(請提送紙本1份,另掃描為PDF並以隨身碟提供,其中推薦表請同時提供WORD檔):
(一)送件資料檢核表。
(二)核章後之推薦表正本。
(三)近五年具體事蹟佐證資料(至多不超過30頁)。
(四)教師證、聘書、服務年資證明等相關資料。
(五)遴選過程資料(包括會議紀錄)。
(六)學校經公開方式推薦確認單。
五、決選經核定當選者,經查其推薦程序未經公開方式、遴選程序違反法令規定,或填具、檢送之文件、資料有虛偽不實者,應撤銷其核定處分,並不予表揚;已表揚者,應通知當事人限期返還獎座、獎狀及獎金;當事人及相關人員,並依法令規定予以議處。
六、檢附「教育部114年度表揚卓越特殊教育人員推薦表」、「教育部114年度表揚卓越特殊教育人員送件資料檢核表」、「各級學校經公開方式推薦確認單」各1份
為表揚卓越優良特殊教育人員,請各校推薦符合資格者並檢具相關資料於114年4月1日(星期二)前逕送本局彙辦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1月14日教特字第1145001426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704682號函辦理暨「教育部表揚卓越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三、推薦對象:
(一)國民中學、國民小學與教保服務機構之合格特殊教育教師、執行融合教育之合格教師、教保服務人員或負責特殊教育業務之行政人員。
(二)高級中等學校之合格特殊教育教師、執行融合教育之合格教師或負責特殊教育業務之行政人員。
四、需提送之相關資料如下(請提送紙本1份,另掃描為PDF並以隨身碟提供,其中推薦表請同時提供WORD檔):
(一)送件資料檢核表。
(二)核章後之推薦表正本。
(三)近五年具體事蹟佐證資料(至多不超過30頁)。
(四)教師證、聘書、服務年資證明等相關資料。
(五)遴選過程資料(包括會議紀錄)。
(六)學校經公開方式推薦確認單。
五、決選經核定當選者,經查其推薦程序未經公開方式、遴選程序違反法令規定,或填具、檢送之文件、資料有虛偽不實者,應撤銷其核定處分,並不予表揚;已表揚者,應通知當事人限期返還獎座、獎狀及獎金;當事人及相關人員,並依法令規定予以議處。
六、檢附「教育部114年度表揚卓越特殊教育人員推薦表」、「教育部114年度表揚卓越特殊教育人員送件資料檢核表」、「各級學校經公開方式推薦確認單」各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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