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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教育部宣導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申領陸方身分證、定居證及居住證一案,請查照並加強宣導辦理。

發布日期 : 2025-03-06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3-06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3日教人字第1145007371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19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4200522A號函辦理,併附大陸委員會114年2月11日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函,請依該函說明二之(一)確實加強宣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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