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務處】轉知--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辦理第66屆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遴聘中小學教師評審委員
發布日期 :
2026-01-05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6-01-05
說明: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4年12月30日科實字第11402006450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「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」肆、六、(一)規定,請符合以下資格之中小學優秀教師名單,可納入本(66)屆全國科展評審委員遴聘名單。
(一)任教於中小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,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3屆以上者。
(二)當屆已任地方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,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同組同科之評審委員。
(三)當屆曾指導學生參與地方科學展覽會之教師,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。
(四)當屆有同校作品參加全國科學展覽會之教師,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該作品同組同科之評審委員。
三、考量利益衝突迴避原則確保評審之公平性,請加強宣導推薦名單教師如獲聘任擔任本屆評審委員後,個人有提供諮詢之參展作品進入全國科展時,即便未掛名指導教師,應主動向該館提出迴避;如同校作品有進入全國科展後,應主動向該館說明,以酌調整評審組科。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4年12月30日科實字第11402006450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「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」肆、六、(一)規定,請符合以下資格之中小學優秀教師名單,可納入本(66)屆全國科展評審委員遴聘名單。
(一)任教於中小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,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3屆以上者。
(二)當屆已任地方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,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同組同科之評審委員。
(三)當屆曾指導學生參與地方科學展覽會之教師,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。
(四)當屆有同校作品參加全國科學展覽會之教師,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該作品同組同科之評審委員。
三、考量利益衝突迴避原則確保評審之公平性,請加強宣導推薦名單教師如獲聘任擔任本屆評審委員後,個人有提供諮詢之參展作品進入全國科展時,即便未掛名指導教師,應主動向該館提出迴避;如同校作品有進入全國科展後,應主動向該館說明,以酌調整評審組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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