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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學務處】轉知--「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」1份,請有意願的同學踴躍參加比賽。

發布日期 : 2025-06-25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6-27

【學務處】轉知--「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」1份,請有意願的同學踴躍參加比賽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6月18日藝視字第1140001611號函及教育部114年6月16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40061811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比賽將於114年10月19日前於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專網公告是否試辦現場創作;如須試辦現場創作,將一併公告試辦類組、簡章、時間、地點。

三、請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,詳閱要點參賽規則,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、抄襲、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。

四、旨揭要點可逕自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(https://web.arte.gov.tw/nsac/index_news.aspx)最新消息或「實施要點」專區下載。

五、另新竹縣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將另行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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